
阿拉巴马州关于谁拥有被县政府扣押的财产的额外收益并出售补缴税款的诉讼可能受到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的影响,该裁决有利于面临类似政府扣押的明尼苏达州财产所有者。
在明尼苏达州的案例中,一个县没收了一名94岁妇女的公寓,以支付1.5万美元的补缴税款,但以4万美元的价格出售,并保留了剩余部分。
"我认为美国最高法院明确表示,这些盈余资金确实代表财产权,"律师Will Hereford表示。他在阿拉巴马州的几起诉讼中代表多位业主,该案的性质与美国高等法院上周裁定的明尼苏达州案件类似。
赫里福德说:“由于出售财产纳税而产生的盈余代表了一种财产权,它将返还给所有者。”
谢尔比县(Shelby County)和杰斐逊县(Jefferson County)分别发生了一起产权案件,围绕的问题是,在通过出售没收的财产解决欠税后,县政府是否必须给前财产所有者任何剩余。或者一个县可以将利润收入囊中?
“我们关注的是那些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无法赎回的人。他们正在失去他们的财产,或者已经失去了他们的财产。他们希望收回多余的资金。”
这两起案件的被告律师都没有立即回应AL.com的置评请求。
去年,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做出了有利于业主产权的裁决,并表示超额收益应退还给他们,但该案件仅适用于2013年之前出售的房产,当时州立法机构修改了法律,要求业主赎回在税收拍卖中出售的房产,以获得额外的利润。
该案涉及房地产开发商Shiloh Creek, LLC,该公司2010年拖欠税款1,882.73美元。2011年,谢尔比县(Shelby County)在一次税收拍卖中出售了这处房产,从25882.73美元的总销售收益中多获得了2.4万美元。几年后的2014年,Shiloh Creek将赎回房产的权利或对剩余销售金额的索赔权转让给了Jack Investment Partners LLC。
卡尔霍恩县(Calhoun County)的情况也类似,2008年,战略市政基金有限责任公司(Strategic Municipal Funding, LLC)的房地产投资者兼主要代理人詹姆斯·道格拉斯(James Douglas)未能为两处房产缴纳税款。其中一个以16,939.96美元的价格出售,超出了所欠的税款,另一个以9,185.35美元的价格出售。
两位业主都试图将多余的销售收益退还给他们,但县政府拒绝了他们的请求。2018年,一家初审法院裁定,业主无权获得这笔钱,因为2014年和2017年对州法律进行了修订,要求土地所有者在税收出售后三年内赎回房产,以获得超额收益。
去年,该州高等法院做出有利于这些被告的裁决后,该案回到谢尔比县,在原告要求证明集体诉讼的同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根据赫里福德的说法,他的公司目前提起诉讼的目的之一是建立一个程序,要求各县将拖欠税款的销售所得的盈余资金返还给业主,这些业主往往生活贫困,而且往往是老年人。
根据太平洋法律基金会(Pacific Legal Foundation)的说法,阿拉巴马州和明尼苏达州一样,是至少有法律允许政府没收在税收拍卖中出售的房产的超额价值的州之一。
赫里福德说,他认为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清楚地表明,这些法律不符合宪法。
“(政府)只能拿走财产供公共使用,如果他们拿走别人的财产,他们必须得到公平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