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提醒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办理海外旅行许可
2025-01-26 11:49

社署提醒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办理海外旅行许可

  

  

  菲律宾,马尼拉——社会福利和发展部(DSWD)周三提醒监护人,未成年人独自或没有同伴陪同出国旅行时,必须获得旅行许可。

  社会发展部发言人、负责战略沟通的助理部长罗梅尔·洛佩兹说,他们重申指导方针是为了防止菲律宾儿童到海外旅行时受到“虐待和剥削”。

  他说:“随着假期的临近,社会福利署敦促父母和法定监护人为没有成人陪同或没有父母陪同的孩子办理出国旅行许可。”

  他补充说:“这将保护儿童的最大利益,因为他们将免受任何可能构成拐卖儿童的行为的侵害。”

  社会工作和发展部说,旅行许可是由社会工作和发展部外地办事处或国家儿童保育管理局签发的文件,以适用于未成年人出国旅行的机构为准。

  据社会和福利部称,《防止虐待、剥削和歧视儿童特别保护法》和1996年《菲律宾护照法》规定向未成年人发放旅行许可。

  该机构还指出,未获得旅行许可的儿童不得单独旅行或由非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其他人陪同。

  社会福利署进一步补充说,根据《未成年人出国旅游综合指南》,只有年满13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才能单独旅行。

  12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出境旅游,必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

  该机构表示:“社会工作和发展部的任务是为儿童提供特别保护,使其免受一切形式的虐待、剥削、贩运和/或出售,或任何不利于其发展的行为。”社会福利署指出,在提交完整文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可获得旅行通关证书。可以在未成年人住所内的任何社会工作和发展部外地办事处现场处理。

  完整的需求列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访问:www.dswd.gov.ph/travel-clearance-for-minors/。

  社会福利署表示,有效期为一年的证书需要300比索的处理费,有效期为两年的证书需要600比索的处理费。

  该机构表示,马尼拉SM市新开设了一个卫星办公室,以确保未成年人出国旅行的旅行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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